一、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购置房产仅登记一方姓名,其是否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购置房屋仅登记一方姓名并不必定象征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若此套房产系于夫妻关系延续期间购买,而双方未曾以文字明确达成各自所占份额的协议,则即便产权证书上仅有一位配偶者的名字,也应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另外,倘若是由某一方的父母在婚姻缔结之后提供资金购买的不动产,且其在产权证书上仅留下一方子女的姓名,同时还郑重声明该不动产只是赠予其子女一人,那么,尽管这套房屋是在婚后所购得,但仍然可以理解为仅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位配偶并无权对之提出任何分配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属于谁
夫
三、夫妻一方名义买房婚后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在婚后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该房屋仅为一方所有,或一方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其个人财产出资购买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婚后购买的房屋,除非有相反证据,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婚后购房只登记一方名字不代表是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婚姻期间购买且未明确各自份额,即使只登记一方名字,也视为共同财产。但如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并明确只赠予其子女,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