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遗赠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买的房子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下列情况则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双方对于婚后财产归属有约定的,则婚后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约定确定。
二、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则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房子属于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此时房产属于被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一方
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购买一方名下的,则房产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坚持什么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1、按约定分割的原则。具体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夫妻双方就如何分割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依法分割原则。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依规定分割。即,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这里的重大理由,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形: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或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3、损害赔偿原则。当特定夫妻共有财产一经分割,可能会破坏其功能、作用、价值,导致另一方利益受损时,应赔偿因分割给其造成的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
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侦探的帮助。